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余杰诉被告希杰(南京)饲料有限公司、第三人凤阳圣达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上诉公告
日期:2022-06-30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1)苏0111民初5063

凤阳圣达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余杰诉被告希杰(南京)饲料有限公司、第三人凤阳圣达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余杰对判决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上诉请求:撤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2021)苏0111民初5063号民事判决书,并依法改判。】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二年三十

 

 

 

承办法官:谢明

联系电话:025-83768633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