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南京长江消防器材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百诚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姜斌、吴长伟、陆玉龙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裁定公告
日期:2022-06-21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2)0111民初336

江苏百诚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姜斌、吴长伟、陆玉龙

本院原告南京长江消防器材科技有限公司被告江苏百诚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姜斌、吴长伟、陆玉龙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0111民初336民事裁定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六月二十一

 

 

 

承办法官:汪会中

联系电话:025-83768796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少家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