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2)苏0111民初1844号
陈生雨: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被告叶纯芳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一、请求判令被告偿还信用卡账号0007521893项下透支本金97515.51元以及利息、违约金利息、分期利息、应收利息为8516.35元(暂计至2022年3月8日);并根据合同约定承担利息、违约金利息、分期利息、应收利息(以透支本金97515.51元为基数自2022年3月9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款清之日止)2000元;三、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以上暂合计为108031.86元)】、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并定于次日下午14:30(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六日
承办法官:邵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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