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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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东南造纸厂终结破产程序公告
日期:2022-04-15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告

2021)苏0111破4号

2022年4月6日,南京东南造纸厂(以下简称东南造纸厂)破产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目前东南造纸厂名下无任何财产,管理人也未能接管到东南造纸厂的任何财产,也未发现可接管的财产。在债权申报期间,管理人依法审核后,确认破产债权总额为1144970元,为普通债权。东南造纸厂目前处于无产可破状态,不仅不能偿付破产费用,更无财产可供分配,现东南造纸厂主要破产工作已完成,请求终结东南造纸厂破产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南京东南造纸厂破产管理人提请裁定终结南京东南造纸厂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南京东南造纸厂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二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