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2)苏0111民初261号
高雁:
本院受理高远明、方琅君诉你排除妨害纠纷一案,原告高远明、方琅君撤回起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11民初26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高远明、方琅君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原告高远明、方琅君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承办法官:谢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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