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1)苏0111民初3556号
江苏新宇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对原告南京宇辉微电网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李桂华,胡南凯,第三人江苏新宇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追收抽逃出资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1民初3556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承办法官:黄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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