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1)苏0111民初4641号
李欢:
本院对原告郭永起诉被告李欢、第三人江苏鼎泰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1民初6466号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郭永起撤回起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二二年二月九日
承办法官:孔慧萍
联系电话:025-83768608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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