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2)苏0111民初577号
俞婷婷、彭飞、南京霁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杜家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中止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11民初577号民事裁定书【本案中止诉讼。】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承办法官:谢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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