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吕森诉被告陈荣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日期:2022-03-0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告

                          20220111民初470

陈荣康

本院受理原告吕森诉被告陈荣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借款6万元。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利息4607.3元。(以6万元为基数按一年期LPR 3.85%计算自2019年12月30日至2021年12月28日)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及合议庭成员组成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并定于次日上午93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二

 

 

 

承办法官:邵晓瑞

联系电话:025-83768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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