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申请执行人舟山公丰贸易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与被执行人杨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公告
日期:2022-02-24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1)苏0111执2479号

杨慧

本院在执行舟山公丰贸易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2020)苏0111民初361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至今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依法评估、拍卖你名下位于南京市栖霞区华银路17号20幢二单元2007室的不动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21)苏0111执2479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二十四

 

 

 

承办法官:毛柏林

联系电话:025-83768741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