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1)苏0111民初2946号
扬州雨之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对原告南京和祥建设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汉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扬州雨之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南京汉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对判决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上诉请求:一、撤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2021)苏0111民初2946号民事判决书,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二、由被上诉人南京和祥建设有限公司承担一审、二审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二二年二月九日
承办法官:朱模宝
联系电话:025-83768571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