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南京和祥建设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汉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扬州雨之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上诉公告
日期:2022-02-22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告

(2021)苏0111民初2946

扬州雨之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原告南京和祥建设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汉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扬州雨之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南京汉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对判决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上诉请求:一、撤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2021)苏0111民初2946号民事判决书,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二、由被上诉人南京和祥建设有限公司承担一审、二审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30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二

 

 

 

承办法官:朱模宝

联系电话:025-83768571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