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0)苏0111破12号
2020年7月1日,申请人安捷励电控技术南京有限公司(简称安捷励公司)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为由向本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本院于2020年8月31日裁定受理。
本院查明,截至2021年7月23日,安捷励公司管理人已确认的安捷励公司到期债务总额为55188522.86元,可供分配的财产总额为3041542.04元,安捷励公司可供清偿的资产不足以清偿负债总额。
本院认为:安捷励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且不存在重整、和解的情形,符合法定破产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8月10日宣告安捷励电控技术南京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