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陈中锋诉被告吴伟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日期:2021-12-20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告

2021)苏0111民初4903

吴伟

本院受理原告陈中锋被告吴伟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给付所欠原告工资款20380元并对其中的17000元自2021年10月1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欠款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江浦人民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二〇二一十二二十

 

 

 

承办法官:陈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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