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111民初2960号
周连弟:
本院对原告陈立诉被告周连弟、陈益喜买卖合同、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1民初2960号民事裁定书(驳回原告陈立的起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承办法官:吕太如
联系电话:025-83768530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