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111民初2888号
谷荣伟:
本院对原告江苏鑫欣仁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旭日建筑工程公司、吴先宏与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业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1民初28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承办法官:黄维
联系电话:025-83768617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