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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浦县珠江粮油食品贸易公司江浦县珠江粮食管理所宣告破产公告
日期:2021-11-26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1)苏0111破18

 

2021年713日,申请人南京市浦口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本院提出对被申请人江浦县珠江粮油食品贸易公司江浦县珠江粮食管理所(以下简称珠江粮管所)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本院于2021年820日裁定受理。

本院查明,截至2021年820日,珠江粮管所管理人已确认的珠江粮管所到期债务总额为2359660.82,管理人未接管到珠江粮管所的任何财产,珠江粮管所已无资产用于清偿到期债务。珠江粮管所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且不存在重整、和解的情形,符合法定破产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11月17日宣告江浦县珠江粮油食品贸易公司江浦县珠江粮食管理所破产。

特此公告。

 

二一年十一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