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韩志辉诉被告贾春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裁定公告
日期:2021-08-20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0)苏0111民初6879

韩志辉:

     本院受理韩志辉起诉贾春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1民初687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承办法官:曾凡艺

联系电话:025-83768733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