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南京宁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秦龙明物业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日期:2021-03-16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告

(2020)苏0111民初5839

秦龙明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宁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1民初5839民事裁定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十六

 

 

 

承办法官:吴晓珺

联系电话:025-883768616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桥林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听莺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