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朱刚刚诉被告周露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日期:2021-03-16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0)苏0111民初1968

周露:

本院受理朱刚刚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原告未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本案按原告朱刚刚撤诉处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0111民初196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〇二一三月十六

 

 

 

承办法官:陈安

联系电话:025-83768538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