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苏0111民初5455号
张宝珍、张宝云、张顺娣、张玉梅、张宝林:
本院受理张宝珠诉你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浦口法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承办法官:靳德华
联系电话:025-83768719、025-83768718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