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苏0111强清12号
本院根据申请人南京国瑞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9年6月30日裁定受理南京国瑞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5月25日指定江苏汇金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南京国瑞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清算组。清算组已经于2020年6月16日发布公告,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本院定于2020年9月11日上午9:30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第十四法庭(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七里河大街浦口知识产权大厦1号楼)召开第一次清算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以及南京国瑞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参加清算会议。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向清算组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系律师,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