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吴博诉被告王旭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公告
日期:2020-06-05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9)0111民初8050

王旭

本院原告吴博诉被告王旭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0111民初8050号民事裁定书(本案按原告吴博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39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吴博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承办法官:赵璐瑜

联系电话:025-83768527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