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补充公告
(2019)苏0111民初6729号
扬州永艾锦时装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南京百粤科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扬州永艾锦时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上午9时于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第四法庭开庭审理,现因本院整体搬迁,开庭地址变更为南京市浦珠中路320号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原开庭日期和时间不变,仍为2020年1月31日上午9时开庭审理。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承办法官:赵璐瑜
联系电话:025-83768527、83768528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简案团队(南京市浦珠中路3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