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上海律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许号声民间借贷纠纷再审一案判决公告
日期:2019-11-2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9)苏0111民再25号

许号声

本院对原审原告上海律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原审被告许号声民间借贷纠纷再审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1民再25号民事裁定书【一、撤销本院(2016)苏0111民初6505号民事裁定;二、驳回原审原告上海律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起诉。案件受理费294元,予以退还】。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十一月二十六日

 

 

 

承办法官:刘英

联系电话:025-83529527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审监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