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王玉莲诉被告江苏布鲁克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苏鼎利实业有限公司、鼎利集团有限公司、柴学荣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日期:2019-11-01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8)苏0111民初9386号

柴学荣

本院受理原告王玉莲被告江苏布鲁克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苏鼎利实业有限公司、鼎利集团有限公司、柴学荣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被告江苏布鲁克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2018)苏0111民初9386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依法审理

特此公告。

三十一

 

 

 

承办法官:俞昌盛

联系电话:025-83523956/9552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