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南京九鸿新材料有限公司诉成中军、武陟县宏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裁定公告
日期:2019-11-01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9)苏0111民初1748

成中军、武陟县宏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九鸿新材料有限公司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19)苏0111民初1748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本告之日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一三十

 

 

 

承办法官:汪会中

联系电话:025-83523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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