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苏0111民初6368号
天天快递有限公司:
本院对原告杨利安与被告天天快递有限公司邮寄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1民初6368号民事判决书(1、被告天天快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七日内赔偿原告杨利安损失9000元;2、驳回原告杨利安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承办法官:陈飚
联系电话:025-83529500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人民法庭(南京市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