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张峰诉毛可文、滕芝翠、刘金龙、徐仕震、高永树追偿权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日期:2019-08-30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9)苏0111民初2220

毛可文、滕芝翠、刘金龙、徐仕震、高永树

本院受理张峰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2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浦口法院江浦法庭第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一二十一

 

 

 

承办法官:何明

联系电话:025-83523995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