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田志林诉被告南京梵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李建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日期:2019-02-19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8)苏0111民初7069

南京梵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李建英

本院对原告田志林与被告南京梵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李建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8)苏0111民初7069号民事裁定(准许原告田志林撤回起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一十二

 

 

 

承办法官:林咏梅

联系电话:025-83529582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