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杜洪彪诉被告王月林、曹建平抵押权纠纷一案上诉公告
日期:2019-01-10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8)0111民初5360

曹建平:

本院对原告杜洪彪诉被告王月林、曹建平抵押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王月林向本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上诉请求:1、请求依法撤销(2018)苏0111民初5360号民事判决书;2、依法改判被上诉人杜洪彪善意取得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康华路1929401室抵押权不成立;3、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一九年一月八日

 

 

 

承办法官:陈安

联系电话:025-83523993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