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麻继龙诉雷云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与深圳市嬴时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日期:2018-12-13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8)苏0111民初7550

深圳市嬴时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本院受理麻继龙诉雷云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与你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承办法官:尹石村

联系电话:025-83523953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浦园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