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苏0111民初1487号
南京国煌服饰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韩代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国煌服饰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苏0111民初1487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南京国煌服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南京韩代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人民币880614元。本案受理费12606元,由被告南京国煌服饰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五日
承办法官:傅亚峰
联系电话:025-83523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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