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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调解平台 优化营商环境丨浦口区商会调解中心正式揭牌!
日期:2023-05-1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为充分发挥商会调解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纠纷的资源优势,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5月18日上午,区法院与区工商联共同签署《关于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举行“浦口区商会调解中心”揭牌仪式。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区工商联党组书记滕远升,区工商联副主席何晓,区委统战部经济科科长、区工商联党组成员、秘书长季延峰,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晖,区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何明出席仪式,区法院民二庭及立案庭负责人,民营企业家代表、特邀调解员参加活动。



活动开始,区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何明结合《实施办法》,向民营企业家代表及特邀调解员解读了建立商会调解机制的背景、意义及商会调解的工作流程。




随后,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区工商联党组书记滕远升与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晖会签了《实施办法》,并共同为“浦口区商会调解中心”揭牌。



区工商联副主席何晓与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何明为5名特邀调解员颁发了聘书,民营企业家代表翟广平、解永浩及特邀调解员彭俊东、夏军民等人依次作交流、表态发言。



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区工商联党组书记滕远升就如何发挥好商会调解优势,积极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化解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商会调解对推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

二是突出重点环节,推进商会调解工作走深走实。加强商会调解组织、调解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

三是加强工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顺利运行。



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晖对下一步商会调解工作提出四点希望:

一是深刻认识商会调解所承载的重大使命。

二是推进商会调解规范化、实效性。不断壮大调解力量,促进商会调解与诉源治理工作紧密结合。

三是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各项机制实质化运行,不断提升商事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

四是努力塑造可复制的商会调解工作品牌,形成商会调解的“浦口经验”。

《实施办法》签署实施后,区法院与区工商联将共同推进商会调解工作,发展商会调解员队伍,将商会调解作为化解民营经济矛盾纠纷“第一线”,着力推动“商人纠纷商会解”,使商会调解成为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