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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法院1案例入选南京法院2024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件
日期:2025-03-1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3月14日,市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社会公众通报南京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审判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会上,市法院发布了南京法院202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件,浦口法院一篇案例入选。



经营者隐瞒债务注销闭店,公司股东应承担相应责任

——赵某诉某科技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老年人赵某在健康公司线下门店全款购买数十盒蜂胶、骨肽等保健品,双方约定赵某可以根据保健品的服用情况,分批前往门店提货。赵某尚未提取所有产品,该门店就已停业。经查询,健康公司已注销登记,某科技公司系其全资股东。赵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货款并支付利息损失。

裁判结果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依法调取健康公司注销登记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发现某科技公司在为健康公司办理简易注销手续时签署了《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承诺其已将健康公司的债权债务清算完结。

浦口法院经审理认为,健康公司通过预购方式向老年人售卖保健品0,在未完全履行买卖合同约定的情况下,试图以停业注销的方式逃避债务,致使老年消费者蒙受不必要的损失。某科技公司作为健康公司全资股东,在注销健康公司时明知债务未清偿,仍作出虚假承诺,依法应承担相应责任,故判令某科技公司向赵某退还未提货货款并支付利息损失。

典型意义

近年来,部分市场主体在收取消费者预付款后,采取“闭店跑路+简易注销”的手段逃避债务,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案判决“刺破公司面纱”,依法让“闭门不见”的股东承担相应责任,维护了市场交易安全,为全资股东滥用简易注销程序“卷款而逃”的行为敲响了警钟。本案因老年消费者购买保健品而起,通过将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股东纳入追责范围,为老年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的救济路径,为营造阳光、健康的养老消费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