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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服务乡村振兴(永宁法庭)实践基地揭牌
日期:2022-07-0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7月8日上午,省法院服务乡村振兴(永宁法庭)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永宁法庭举行。省法院民一庭庭长、法庭指导办主任俞灌南,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史俊,浦口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玉冬,市法院民一庭庭长、法庭指导办主任贡永红,浦口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薛枫,浦口区永宁街道党工委书记程媛以及省、市、区法院部分干警代表参加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由浦口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薛枫主持。



省法院民一庭庭长、人民法庭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俞灌南,浦口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玉冬,共同为实践基地揭牌。



刘玉冬书记指出,永宁法庭作为乡村法庭,始终坚持把服务保障“三农”作为重点工作,坚持重心下移、服务下倾、力量下沉,助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省高院此次设立永宁法庭实践基地,必将为浦口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新的支撑、增添新的动能。他对永宁法庭提出期望:

01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并自觉服从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02要主动服务发展大局。要以此次揭牌为契机,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持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03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持续擦亮特色司法品牌底色,努力将实践基地打造成为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全面实现乡村振兴的“浦口样板”。

04要不断强化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大力推进法庭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俞灌南庭长对永宁法庭推动基层治理、服务乡村振兴工作表示肯定,并希望永宁法庭以“省法院服务乡村振兴实践基地”挂牌成立为新的起点,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加强司法便民利民举措,他对永宁法庭提出三点要求:

01发挥审判职能,强化民生保护

永宁法庭要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的天然优势,精准对接民生领域司法需求,妥善审理辖区民生领域案件。同时,做好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关爱工作,加大对特殊困难群体、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力度,给弱势群体撑起法律“保护伞”。

02积极化解纠纷,服务产业振兴

永宁法庭辖区旅游资源丰富,人民法庭司法服务特色产业大有可为。在处理涉旅游纠纷中,要坚持“调解优先、诉讼断后”原则。要持续发挥旅游巡回法庭职能,不断完善涉旅游纠纷解决机制,为旅游产业振兴、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保障。

03加强普法宣传,助力乡风文明

永宁法庭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要丰富普法形式,适应时代发展需求。要创新普法方式,依托智慧法庭建设成果,通过直播庭审、在线普法等常态化开展普法教育。要不断深化“法润乡土”品牌建设,丰富品牌内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建设良好乡风、民风,促进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