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扬州翠佛堂珠宝有限公司诉被告万物星辰(江苏)经纪有限公司、王彦入、际加国际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日期:2025-03-1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5)苏0111民初1364号

万物星辰(江苏)经纪有限公司、王彦入、际加国际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扬州翠佛堂珠宝有限公司与被告万物星辰(江苏)经纪有限公司、王彦入、际加国际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1、请求判决被告一立即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50万元,并支付利息(其中30万元自2022年9月20日起,剩余20万元自2022年9月23日起;均按14.4%年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2、被告二对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被告三对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 本案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并定于次日下午14:30(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七日

 

 

 

承办法官:邵晓瑞

联系电话:025-83768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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