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苏令诉被告南京移大始小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南京移大始小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白马生活广场分公司、丰鹏合同纠纷一案裁定公告
日期:2025-03-13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5)苏0111民初650号

南京移大始小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南京移大始小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白马生活广场分公司、丰鹏:

本院受理原告苏令与被告南京移大始小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南京移大始小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白马生活广场分公司、丰鹏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苏令于2025年3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111民初65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苏令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苏令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二日

 

 

 

承办法官:谢明

联系电话:025-83768528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