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5)苏0111民初412号
豆昌勇:
本院受理原告周丽群与被告豆昌勇、戴仕化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1、请求判令被告一归还原告借款20万元及利息69400元,并支 付逾期利息(以20万元为基数,自2024年4月17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请求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 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由被告承担。】、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并定于次日上午9:30(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承办法官:邵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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