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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徐志俊失踪一案寻人公告
日期:2025-01-24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5)苏0111民特3号

本院受理张乐翠申请宣告徐志俊失踪一案,经查:徐志俊,男,1976年2月10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122197602104035,汉族,原住南京市浦口区桥林镇滨江村边江组3-2号。徐志俊自2022年5月离家后一直未归,下落不明已满两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希望徐志俊本人或知道其下落的有关人员见到公告后与本院联系,逾期仍下落不明的,本院将依法宣告徐志俊失踪。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承办法官:林咏梅

联系电话:025-83768565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