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单延逍诉被告蒙建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日期:2025-01-13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4)苏0111民初6951

蒙建广:

本院受理原告单延逍与被告蒙建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偿还欠款叁万元及利息捌仟元;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并定于期满后次日101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浦口法院第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二〇二

 

 

 

承办法官:林咏梅

联系电话:025-83768565/83768621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