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4)苏0111破47号
2024年9月30日,本院根据南京杰兵石灰有限公司清算组的申请裁定受理南京杰兵石灰有限公司(简称杰兵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管理人调查,截至2024年12月17日,宏富满天公司对外负债金额1019505.53元,未发现杰兵公司名下财产,且已发生破产费用444.78元,管理人亦未接管到公司财务账册及记账凭证,无法核查其财务账面资产负债情况。管理人认为,杰兵公司目前已明显资不抵债且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其未能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亦无重整可能性,故申请宣告杰兵公司破产并终结杰兵公司破产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12月30日裁定宣告南京杰兵石灰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南京杰兵石灰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