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4)苏0111民初5813号
杨正才:
本院受理原告张殿杰与被告杨正才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劳务费6200元,并自2024年7月2曰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承担利息至款项全部付清时止;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日
承办法官:马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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