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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泰途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终结清算程序公告
日期:2024-11-0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0111强清4之一

 

南京泰途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经清算组调查,泰途通公司没有任何财产,且清算组未接管到泰途通公司的账册、重要文件等任何资料,泰途通公司相关人员亦下落不明,导致清算无法进行,泰途通公司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泰途通公司的股东、董事、实际控制人等清算义务人对泰途通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4118日裁定终结南京泰途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