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4)苏0111民初2219号
南京迪威视讯技术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倪小荣与被告南京迪威视讯技术有限公司、南京市迪威智信置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南京市迪威智信置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判决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上诉请求如下:
一、请求撤销2024苏0111民初2219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改判驳回被上诉人要求上诉人对原审被告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
二、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及原审被告承担。
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承办法官:黎庆东
联系电话:025-83768563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