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3)苏0111破31号之四
2024年8月27日,本院根据江苏宁赞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裁定批准江苏宁赞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清算式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江苏宁赞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整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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