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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菲芘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终结破产程序公告
日期:2024-08-23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4)苏0111破21号之四

 

南京菲芘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芘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管理人经查询菲芘公司的银行账户、房产、土地、车辆等资产,未接管到债务人名下任何财产,现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且不存在重整、和解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于2024823日裁定终结南京菲芘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八月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