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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菲芘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宣告破产公告
日期:2024-08-21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4)苏0111破21号之二

 

2024年511,本院根据缪守元的申请裁定受理南京菲芘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芘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截至2024814菲芘公司管理人已支付破产费用543元,实际清偿0元,尚余543元未支付。菲芘公司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且无和解或重整可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4819日裁定宣告南京菲芘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