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4)苏0111民初2056号
应世惠:
本院受理原告鲁勇兴诉被告应世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111民初20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鲁勇兴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6元,由原告鲁勇兴负担。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四日
承办法官:吴晓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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