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4)苏0111民初4279号
南京晅阳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朱才学: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鳄鱼防火材料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货款86399元及利息(利息以86399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1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暂计至2024年5月20日,为7332元);2、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并定于次日上午9时4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三日
承办法官:邵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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