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4)苏0111民初3874号
胡其和:
本院受理原告范万全与被告胡其和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劳务报酬100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以10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从2022年1月1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暂计至2024年4月15日,836.37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三个规定”监督卡、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四年八月五日
承办法官:赵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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